根据公司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和《“晨光计划”项目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、《“晨光计划”项目验收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》(沪教委科〔2022〕27号),经个人申报答辩,公司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和校外专家预审推荐排序,2022晨光计划项目申报PA集团推荐曹智茹老师到公司。
以上推荐结果公示期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。如有异议请实名制提出。联系人:肖平,66136003,xiaoping@shu.edu.cn。
PA集团
2022年11月16日
上一条:“上电所奖学金”评奖章程 下一条:【本科】关于举办第三届PA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